由海洋與漁業局、海事局、地震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專家組,近日對灌云縣臨港產業區海上風電場項目進行技術評審。專家組成員一致認為,灌云臨港等地沿海、灘涂及近海具有開發風電的良好條件,海上風電符合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方向,一致同意通過預可行研究報告評審,這標志著港城首個海上風電場項目順利拿到開工建設通行證。
我市首個海上風電場項目選址灌云縣燕尾港。該海上風電項目計劃建設總裝機容量30萬千瓦,占用近海海域6200公頃,選用75臺額定功率為4兆瓦的風機,工程計劃總投資54.42億元。該項目明年6月初開工,建設年限為40個月。
海上風電場占用的近海海域已納入國務院批準的《江蘇省海洋功能區劃》,2012年12月海上風電測風塔建成測風,目前測風塔已收集20個月的數據,由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編制項目預可研報告。該海上風電場建成后,平均年上網發電量約7.3億千瓦時,與相同發電量的火電相比,每年可為電網節約標煤約23.5萬噸,大幅減少燃煤所產生的溫室氣體和煙塵、灰渣等污染物排放;此外,還可節約用水,減少相應的水力排灰廢水等對水環境的污染,具有明顯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報告確定的發展目標:到2015年建成340萬千瓦海上風電場,2020年建成700萬千瓦海上風電場。江蘇省作為國家的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之一,是海上風電發展最為迅速的省份。海上風電場項目的開發建設符合國家和地方風電規劃的相關要求。據介紹,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年6月頒布了《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明確2017年以前投運的近海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含稅),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含稅)。海上風電場電價的明確,將進一步促進海上風電場的快速發展,加快我市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