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委、省政府印發(fā)《山東海洋強省建設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主攻方向和重點任務,將深入實施海洋強省建設“十大行動”。
《行動方案》將海洋科技創(chuàng)新行動放在首位,強調將強化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銜接融合,突出深水、綠色、安全,重點在海洋生物和油氣資源開發(fā)、深海運載作業(yè)、海洋環(huán)境監(jiān)測、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海洋能綜合利用等領域。
海上新能源是山東省海洋強省建設中重要的一環(huán)。《行動方案》提出,加快推進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研發(fā),包括統(tǒng)籌海洋能源開發(fā)利用,科學布局海上風電、灘涂光伏發(fā)電、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發(fā)電利用項目。大力推動海洋新能源示范應用,加強配套裝備研發(fā)。構建大型可燃冰開采技術仿真模擬系統(tǒng),建設綜合性可燃冰技術研發(f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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