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電力需求增速放緩、供需矛盾加大,一面是大氣污染治理的重拳夾擊,已有過剩跡象的火電行業在“十三五”開局之年顯得舉步維艱。全國人大代表、國家能源局局長努爾˙白克力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說煤炭屬于顯性的產能過剩,那么煤電就是潛在的過剩產能。”
作為能源行業供給側改革的重要環節,煤電也不可避免地成為了今年兩會代表和委員們最為關注的能源議題之一。
火電企業或臨“寒冬”
“目前我國電力供需相較寬松,煤電機組正面臨產能過剩的潛在風險,如果仍按照以往的態勢建設,未來兩三年內煤電裝機肯定過剩。”努爾˙白克力對記者表示,務必要把這一潛在風險化解在萌芽狀態中。
同時,值得警惕的是,當前火電機組利用小時數仍面臨進一步下降的可能,這將造成大量新建燃煤發電機組設備閑置或低功率運行。低功率運行狀態還將產生額外污染,增加單位能耗和運行成本;機組設備閑置也將增加燃煤電廠本就漫長的成本回收周期,使得發電企業面臨經營風險。
“盡管2015年煤價下調,火電企業效益還不錯,但煤電上網電價2016年下調3分錢,加之火電機組利用小時數下降,電力企業或將面臨經營的‘寒冬’。”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王志軒對此進一步指出,如不對電力供給側加以合理控制,電力過剩將進一步擴大,這對火電企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嚴控火電發展節奏
防患于未然,如何嚴控火電發展節奏?努爾˙白克力對本報記者表示,國家能源局已啟動煤電預警機制,根據各省目前電源點建設的負荷以及未來三年的電力增幅確定各省最終的用電峰值。如果超過該峰值,將實施橙色或紅色預警,禁止新建燃煤電站。此外國家能源局還提出了“三個一批”的辦法,即緩建一批、取消一批、停建一批煤電項目,緩解煤電產能潛在的過剩風險。
2015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20年前對燃煤機組全面實施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對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堅決淘汰關停。
全國政協委員、國電集團原總經理朱永芃對本報記者表示,“這一決定明確了火電的發展方向,即在重點支持大容量、高參數、節能環保性能好的先進火電機組的同時,逐步淘汰小容量、低性能、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產能。”
“除了要嚴格管控煤電新開工項目和規模,還要利用市場機制倒逼,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新核準的發電機組原則上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能建集團總經理丁焰章表示。
深度發揮火電“第二屬性”
火電未來的發展空間還有多少?全國政協常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秦大河表示,即使到2050年,煤炭在我國能源消費中的占比仍將超過50%。全國政協委員、華北電力大學校長劉吉臻也對本報記者表示,“我們做過相關研究,即使到2030年,火力發電仍將占到全國發電量的60%左右。”
在劉吉臻看來,火電應被賦予第二屬性,即承擔“一次能源可儲、二次能源可控”的調峰作用。“國家應通過市場化的手段,大力推廣建設一批深度調峰的火電廠,從而深度、快速地發揮火電的調峰能力,以接納更多的新能源進入電網,很可惜這并未引起國家的足夠重視。”
“現在國家把電價補貼給了可再生能源,未來也要給調峰電廠。”劉吉臻說,雖然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火電仍將承擔主導地位,但其不能以自身利益出發去抗拒新能源的發展大勢。“今后火電應轉變以往的發展思路和生產方式,研發更先進的火力發電技術,走高效化、集約化、清潔化的火電發展道路,這也是能源革命的內涵。”
此外,全國政協委員、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史玉波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今后要用新思路來考慮火電的發展,應多在提高效率、降低排放的新技術上發力,并與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以及整個產業鏈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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