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已經閉幕,但建筑垃圾資源化行業的“兩會時間”仍然在繼續。
3月8日,全國政協新聞出版界的部分委員聯名提交的“建議加快推進建筑垃圾100%資源化產業發展”的提案,引發了行業行業內外人士的極大關注。
兩會期間,本報記者圍繞“兩會提案˙加快改變建筑垃圾傳統處置方式”,采訪了近20位兩會代表委員和行業資深專家,推出多期系列報道。報道一經推出,很快得到了行業內外的熱烈反響,很多讀者通過來電來函等方式,表達自己對建筑垃圾資源化行業的期許和建議。其中不乏行業專家、學者。
本報編輯部從今日起,將陸續刊發其中一些來信,以饗讀者,希望行業人士能從中得到借鑒。本期刊登中國建材工業規劃研究院/建材工業信息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教授級高工張士秀的相關文章。
中國建材工業規劃研究院/建材工業信息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教授級高工張士秀
目前,世界上對于建筑垃圾的處置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傳統處置,一種是資源化處置。
建筑垃圾傳統處置指的是將建筑垃圾進行填埋、堆存、回填、筑路等,一般不需要分類,有時只需簡單破碎即可。
資源化則是把垃圾變成再生資源,制成各種產品用以滿足市場需要,強調的是“價值”和“效率”。一般情況下分類越細、越純,資源化用途越廣,利用率和利用價值越高。
國外建筑垃圾產生量相對我國來說更少、產生時間更為分散,而且建筑以多層、磚木、板式結構居多,拆除時從源頭就有嚴格的分類和流程管理,因此資源化利用率較高。
我國由于大規模城市化帶來大拆大建,每年產生十數億噸建筑垃圾。目前,我國建筑垃圾處置仍然以堆存、填埋、筑路等方式為主,資源化率遠低于發達國家,并且有相當一部分仍達不到安全標準。
近年來,隨著天然砂石資源越來越少,開采受到嚴格限制,砂石料價格不斷飆升;以及建筑垃圾堆積成山,不僅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周邊環境,而且屢屢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財產嚴重損失。建筑垃圾已經到了非利用不可的階段,我國開始重視建筑垃圾資源化。
但是,以目前我國所具備的條件要做到資源化和市場化,甚至100%資源化和市場化尚有一定難度。因此,必須抓住關鍵問題綜合發力。
垃圾分類是資源化關鍵內容
建筑垃圾資源化的關鍵是對垃圾進行分類。但是,我國在建筑垃圾資源化過程中對垃圾的分類處理和利用仍比較粗放。
最慣常的做法是:施工單位抽走主鋼筋和完好磚塊等有用材料;廢品回收者揀走廢金屬、廢塑料、廢玻璃瓶、紙板、木板等。剩下的建筑垃圾在現場或拉到專門的處理場,用垃圾破碎設備進行破碎,破碎過程中同時分離出再生骨料、粉料、鋼筋和輕物質(木、塑、紙、布、瓶、罐等)。再生骨料替代一部分天然骨料用作一般非結構用混凝土或抹灰、砌筑砂漿,粉料用于制砂、制磚、鋪路或制作砌塊等墻體材料,鋼筋和輕物質用人工或機械進一步分離后出售或作為燃料使用。
隨著人們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呼聲越來越高,建筑垃圾分類技術也在不斷創新和提高,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一是骨料方面盡可能按粒徑分級、分類、水洗、整形,以滿足不同的用途和級配要求;或者從源頭將混凝土塊和磚塊進行分離,用純混凝土塊制作強度更高的再生骨料。
二是粉料方面除了制砂、制磚或制作其它墻體材料,還用篩分、清洗、烘干后的細粉或直接用碎混凝土塊或碎磚塊經破碎和超細粉磨,制作活性微粉,替代水泥或混合材。
三是對廢瀝青塊或拆除的路面廢舊瀝青用冷再生或熱再生技術按一定比例摻拌到瀝青混凝土中用于修補路面或新鋪道路。
四是對建筑垃圾中分離的具有熱值的輕物質用作燃料或進行氣化處理,生產清潔能源和木炭、木醋液、木焦油等副產品。
五是對剩余量很大、成份很復雜、含有各種雜質和有害成份、很難處理的篩底尾微粉,目前除作為回填、填充料和制磚、制作砌塊等中低級使用外,有些企業正探索用洗沙的辦法,通過水洗、磁選、浮選、沉淀、壓濾等工藝徹底將砂、土、有機物、金屬物等有害雜質分離,制作精細粉和園林土,以便開辟更多用途。
除此之外,在建筑垃圾混合料破碎中如何將混凝土塊和磚塊精準高效分離,如何將混凝土塊骨料和包裹料分離等技術,國內外也都有研究或探索。
市場形成需政策引導
建筑垃圾資源化雖然受市場規律和供求關系制約,但它涉及到環境、安全、綠色發展等公共利益,同時又具有公益性,在產業發展初期,不能完全靠市場規律起作用,必須把社會公益性轉化為企業經濟性,彌補市場缺陷,最終才能在市場上形成公平競爭。
我國實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政府管理和政策引導在經濟生活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來,我國已經開始高度重視建筑垃圾資源化并出臺了一些政策和措施。例如:加強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立法,明確建筑垃圾必須無害化處置或資源化利用。在立法指導下,國家從廢棄物綜合利用基礎研究、技術和設備開發、項目建設、生產銷售等多個環節進行資金、稅收、價格等方面的優惠、獎勵和扶持。
有些地方還出臺了更具體、更嚴格的管理辦法和配套措施。例如:明確建筑垃圾處理責任制,對建筑物施工和拆除產生的建筑垃圾進行嚴格的流程審批和管理,用現代信息技術實行全過程封閉式監控,嚴格加強建筑垃圾處置費、清運費、違章罰款的征收使用等。
政策措施對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市場的形成、發育和進一步發展發揮了很好的引導作用。
強化措施要落到實處
目前社會各界對建筑垃圾資源化非常重視,呼聲很高,國家也正在不斷加大法律、法規、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
有些地方和企業在探索和試驗中取得了成績。挖掘了一些優秀企業,開發了一些先進實用的技術設備,資源化的再生產品在市場上也得到了認可并取得了效益,有了后續發展的基礎和能力。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和企業打著建筑垃圾資源化的試點、示范、基地等名義,從事不法行為。
因此,必須要高度重視政策引導的實際效果,警惕“一陣風式”的一哄而上和“半拉子”工程。為此筆者建議:
第一,堅持資源化和傳統處置并行推進。以資源化為方向,政策上積極鼓勵和大力支持朝資源化方向努力,不斷提高資源化比例和資源化效率。暫時做不到資源化的必須達到無害化處置。
第二,堅持資源化以市場化為導向,既要注重提高資源化率,又不能脫離市場化現實。盡可能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市場上需要、技術上可行可靠、經濟上合理,通過政策扶持和補貼能夠替代原有產品、利廢量比較大的再生產品。
第三,疏堵結合,從源頭抓起,封閉式管理。盡快出臺全國統一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管理辦法以及實施細則,嚴格明確和落實建筑垃圾產生、排放和處置責任,全面建立建筑施工和拆除垃圾運輸及處置方案申報制度,運用互聯網、物聯網對運輸建筑垃圾車輛和垃圾流向實行全過程跟蹤、監控,發現違規要重額處罰。
第四,根據各地城市發展具體情況,合理規劃設置建筑垃圾堆存、填埋場地和設施,不斷加強安全、環保設施要求和標準,并將垃圾清運、轉運、處置等所有成本費用全部核算并分攤到垃圾處置責任方,由垃圾責任方在申報處置方案時預交處置費或保證金,避免違規處理。
第五,鼓勵建筑垃圾處置責任方通過合約方式或通過交納垃圾清運、轉運、處置費方式委托第三方處置和資源化利用。通過交費方式委托第三方處置和資源化的,政府應將這部分收費作為專項收費基金,全額用于補貼第三方資源化利用。
第六,除了用征收的建筑垃圾處置費或保證金,每個城市或地方還應根據規劃計劃從財政預算中劃撥一部分資金作為獨立專項或充實到收費基金中,專門用于補助和獎勵建筑垃圾資源化基礎研究、信息化管理、技術和設備研發等。
第七,繼續明確和完善建筑垃圾資源化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凡資源化利用量或利用比例達到規定要求的,除了資源化項目生產設備抵扣進項稅,產品免征增值稅,還應對新設立主營為建筑垃圾資源化的企業免征、減征或返還一部分企業所得稅,使其在落實各種收費基金補貼和獎勵的保證下,提升產品競爭力、企業能達到適度贏利水平,有穩定發展的能力。
第八,嚴格加強基金和財政補貼項目申報、審批、論證和驗收管理。避免通過炒作概念、巧立名目、資本運作等方式騙取項目資金和補貼,導致“半拉子”工程,真正把“好鋼用到刀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