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個一”工作部署和國務院第196次常務會議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要求,組織實施國家能源局《用戶“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情況重點綜合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四川能源監管辦結合四川各區域的實際電網結構和供電情況,科學、高效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創新專項監管模式,組織開展“獲得電力”營商環境評價工作。
評價地方政府與供電企業相結合
為確實優化地區用電營商環境,確保“獲得電力”營商環境的評價工作客觀、真實、全面,四川能源監管辦創新監管方式,將地方政府涉電行政審批許可納入評價范圍,建立了地方政府行政審批許可與供電企業辦電環節相結合的評價方案和評價體系。簡化地方政府涉電行政審批與供電企業簡化辦電流程、壓縮辦電時間、降低辦電成本有機統一,才能真正實現地方用電營商環境的優化。
通過對全省19個地市50縣(區)“獲得電力”營商環境數據采集、核查、整理、測算,不僅能夠發現目前涉電行政許可和用電報裝環節存在的薄弱環節,亦能挖掘各地政府和供電企業在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優秀做法和先進經驗,樹立先進,打造“樣板工程”。
自采數據報送與現場核查相結合
為客觀、高效開展本次“獲得電力”營商環境評價工作,四川能源監管辦創新采用供電企業自采數據和現場核查相結合的方式。從“受電工程監管平臺”隨機抽取全省19個市近600個用電項目,要求供電企業嚴格按照項目涉及到的政府相關部門審批許可和辦電流程中信息公開、辦理流程、辦理時間、用電受理成本等辦理環節采集數據。
截至8月31日,全省50個試點縣(區)已經全部上報了“獲得電力”采集數據,四川能源監管辦現場核查組于8月30日在國網雙流供電公司啟動了數據現場核查工作。
在核查現場,核查工作組嚴格執行四川能源監管辦的工作要求,將自采數據與系統數據相比對、將系統數據與原始檔案相比對、將采集數據與受理標準相對比,結合營業廳走訪、客戶拜訪、電話回訪等方式收集用戶“獲得電力”滿意度信息。
據悉,在未來兩周內,現場核查工作組將覆蓋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和四川能源投資集團所屬供區及地方供電企業在內的50個縣(區),保證“獲得電力”營商環境評價數據客觀、真實、可靠,確保“獲得電力”營商環境評價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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