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開融資渠道,增加資金總量固然令人羨慕;北京佩爾優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創新的方式有效利用資源,巧妙地加速了資金周轉,亦獲得了自己所需要的資金。
EPC始于上世紀70年代的西方,到現在,已經逐漸發展完善。其基本運作模式為:節能企業與需要節能的客戶簽訂定期合同,在合同期內,由節能企業投入資金與設備,幫助客戶進行節能改造。改造完成后,客戶的節能收益由雙方共享(節能企業占大頭)。
佩爾優是一家以“EPC”(合同能源管理)為主業的節能企業,其前身為桂林中能電氣工程有限公司,2001年因改制需要注冊為“佩爾優”。
站在佩爾優的角度,該模式可以更直白地表述為:你有節能需求?好,我們來簽合同!合同期X年。這X年時間里,你啥事都不用管,節能設備、工程改造投入什么的,我們都包了。你只需要配合我們算一下,我們每年幫你節省了多少能耗費用,再從中拿出個Y%(Y值一般為70左右)分給我們就行了。
佩爾優第一筆成功的EPC業務發生在1996年(當時還叫“桂林中能”),對象為廣西第二人民醫院。在該醫院的電氣改造工程中,佩爾優投入60多萬元,與院方簽了5年合同,每年收取醫院70%節省下來的電費作為報酬。結果非常鼓舞人心—佩爾優只用了一年半便收回投資,五年的總體收益大大超過預想。
到目前為止,佩爾優已經在國內積累了80多家大客戶,分布于北京、深圳、上海等多個地區,為機場、酒店、高檔寫字樓與辦公樓、大型電子廠房、醫院等各種場所提供服務。
在業務的快速增長過程中,佩爾優也遭遇到了“成長的煩惱”。其中最大的難題要數融資。
和所有節能公司一樣,佩爾優出讓的是技術,擁有的只是未來的收費權和現金流,而這些并不為銀行所接受。銀行看重的,是土地、廠房等能夠作為抵押的資產,加上其獨特的商業模式并不為人所熟知,因而很難獲得銀行貸款。
即使是現在,國內也只有3家銀行(北京銀行、浦發銀行和興業銀行)與世行旗下的國際金融公司(IFC)簽訂了框架協議,為節能企業提供項目貸款。
作為節能企業,佩爾優需要承擔項目的節能設備、工程改造等前期投入,若項目是按照“前一個完成,后一個上門”的節奏簽訂,倒沒有太多必要為融資問題傷神,因為其對現金流影響不大。
假設平均每套設備價值100萬元,那么,佩爾優短期內至少要籌足1000萬元。否則,一些不愿意等待的客戶就會白白流失,也必將拖累佩爾優的成長速度與盈利水平。
在增加資金總量困難的情況下,提高現有資金利用效率,就成為佩爾優的惟一選擇了。
出售回租是金融租賃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它是指承租方(企業)將自有設備賣給出租方(金融租賃公司),同時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將該設備從出租方租回的一種租賃形式。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可將設備買回。
在這過程中,企業的設備所有權雖然發生了暫時轉移,但使用權仍掌握在手中。企業得到了一大筆設備出售資金,但只要支付一小部分租金。這樣,通過出售回租,企業就從內部挖掘出了現金流,且不影響其正常業務。
佩爾優將設備以出售回租的方式賣給金融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購買該設備后,回租給佩爾優。設備的維護仍歸佩爾優負責。但是,對金融租賃公司來說,這樣的業務并不保險。節能設備不像汽車、飛機,具備通用性,它屬于特定設備的范疇。
如果佩爾優由于種種原因不回租(甚至沒有能力支付租金),這批設備就幾乎失去了其原有價值。
所以,在向佩爾優開展出售回租業務的同時,金融租賃公司還要求佩爾優引入擔保機構,為其提供節能收益承諾擔保,佩爾優向擔保機構提供反擔保。融資租賃公司和擔保公司分別獲得了設備出租收入和擔保費,在不出意外的情況下,將實現三贏結局。
這類以加速資金周轉為主要目的的融資思路,特別適合于廣大有融資需求、但渠道有限的中小企業。
深入專題了解: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和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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