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被動式節能設計手段,而非節能技術設備來實現綠色建筑更能彰顯設計師之水準。”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陳首春向來對被動式節能設計情有獨鐘,“例如根據陽光直射角度、風向變化來設計建筑朝向,讓人民在自然舒適的同時更可降低能源耗費。”
“真正做一個綠色建筑,不一定非要用地源熱泵、太陽能等等。這些技術不是綠色建筑的符號,它們與綠色建筑并不直接等同。萬通地產高級工程師謝丹十分認可被動式的綠色建筑,”通過合理通風設計、采光等設計完全可以達到更舒適的節能效果。我更看中‘被動技術優先,主動技術優化’的方式,而不是片面地追求綠色技術。
“居住在建筑中的使用者能最大限度利用大自然賜予我們的天然禮物,如光、熱、風,這才是綠色建筑所應追求的。”王琳榕說。
激勵政策稍顯務虛
近幾年,政府對于建筑節能、綠色方面的重視與支持十分明顯,無論是政策法規的出臺,還是綠色示范項目的推廣都在不遺余力地進行著。然而,對于綠色建筑的操盤者而言,這些政策激勵仍稍顯務虛。
“僅以政府公共建筑的綠色應用為例,美國的綠色建筑LEED標準是一個民間標準,完全自愿實行,但美國聯邦政府投資的辦公樓、學校項目都要求做LEED。而中國的《綠標》是國家標準,但縱觀目前中國的政府辦公樓、大國企辦公樓,有幾個是根據《綠標》做的呢?”陳音感慨道。
除了標準的推行,在稅收、拿地等經濟杠桿領域對于綠色建筑的支持措施也似乎點燃不了開發商的熱情。
陳首春認為,開發商作為綠色建筑的最終買單者,其建綠色建筑的真正訴求何在?在商言商,若政府部門不給予某些實際、具體的鼓勵,僅靠開發商的社會責任是無法讓綠色建筑的春天快速來臨的。
“因此,政府為鼓勵綠色建筑的發展應該設立一個門檻,當開發企業想拿到最基本生產資料——土地時,在招拍掛時,除了硬性條件外,‘開發企業是否做過綠色建筑項目’也應成為考核條件之一。”吳博亦建議。
其實,綠色建筑的激勵機制已經得到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早在今年3月份召開的綠色建筑大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就表示下一步要從容積率、稅收、拿地優惠等方面支持綠色建筑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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