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注重發揮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作用。“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等都已寫入《規劃》。”上述專家表示。
第四,更加重視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包括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和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比如制(修)訂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產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等。
第五,責任目標進一步強化。“十二五”期間,除了進一步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的節能減排主體責任外,在中央層面,還將按行業對各部委的節能減排工作予以評價。
總體目標與《方案》一致
據上述專家介紹,《規劃》提出的“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的主要目標與《方案》完全一致。
《方案》明確提出:在節能方面,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在減排方面,提出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47.6萬噸、2086.4萬噸,比2010年的2551.7萬噸、2267.8萬噸分別下降8%;全國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8.0萬噸、2046.2萬噸,比2010年的264.4萬噸、2273.6萬噸分別下降10%。
“國家對‘十二五’期間的重點工程十分重視,《規劃》中也再次明確了十大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該專家說。據了解,“十二五”十大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可分為三大類:一是節能重點工程,包括節能改造工程、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二是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包括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脫硫脫硝工程、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程;三是循環經濟示范推廣工程,包括資源綜合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城市礦產”示范基地、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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