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建設部公布了《“十一五”城市綠色照明工程規劃綱要》。綱要中規定,以2005年底為基數,年城市照明節電目標5%,5年(2006~2010年)累計節電25%。
同時綱要還明確,5年內將實現新改擴建的城市道路裝燈率達100%,公共區域裝燈率達98%以上;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燈率達98%,次干道、支路亮燈率達96%;燈具效率在80%以上的高效節能燈具應用率達85%以上,高光效、長壽命光源的應用率達85%以上。
為實現上述目標,建設部確定在城市照明建設、改造工程中,全面推行專業管理機構規劃、設計論證、專項驗收制度。并在2008年前,完成城市照明專項規劃編制。
“照明用電占我國總發電量的12%,并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長,預計2010年我國用電量將達到2.7萬億千瓦時,照明用電量超過3000億千瓦時。”北京工業大學循環經濟研究院一位學者建議,由于同樣亮度下,半導體燈用電量僅為白熾燈的1/10,只要有1/3的白熾燈被半導體燈取代,每年就能為國家節省用電近1000億千瓦時,相當于一個三峽工程的發電量。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姜偉新曾表示,采用高效照明產品替代傳統的低效照明產品可節電60%~80%,節約原煤1500億噸。
我國是在1996年10月啟動“綠色照明工程”的,專家測算,1996~2004年,中國綠色照明工程累計節電450億千瓦時,相當于900萬千瓦的裝機規模,削減大量電網峰荷,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碳計)排放130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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