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自9月1日起調整電價 |
來源:不詳 時間:2007-4-25 14:24:23 用手機瀏覽 |
按照國家發改委疏導電網電價矛盾文件精神,陜西省物價局近日發出通知,陜西電網電價自9月1日起執行新的規定。
通知要求,適當提高電網銷售電價,規范上網電價。各類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提高1.3分,居民生活、農業生產、農業排灌用電價格暫不調整。峰谷分時電價、躉售電價和農村分類綜合電價作相應調整;核定新投產機組的上網電價,適當降低渭河發電有限公司和國華神木發電有限公司現行上網電價,規范計價利用小時和超發電價,適當調整、歸并現有已核價電廠的上網電價。此次銷售電價調整安排的農網改造還貸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45分,西北電網公司新增電網投資還本付息加價每千瓦時0.2分。
通知還規定,為了抑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材等6個高耗能行業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區分淘汰類、限制類、允許類和鼓勵類企業試行一年差別電價;對單系列合成氨生產能力為30萬噸以下的化肥企業生產用電,一律免征農網還貸基金,中小化肥生產用電一律執行優待電價,農業經濟作物、養殖業、口糧加工用電一律執行農業生產電價;對自備電廠征收三峽基金每千瓦時4厘、農網還貸基金每千瓦時2分、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每千瓦時6厘等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同時自備電廠要向電網公司交納系統備用費。
通知指出,高校學生公寓、食堂、浴室以及農村中小學宿舍和教學用電執行居民生活電價。電價調整后,提價收入用于電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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