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德國政府對節能條例(EnEV)進行了修訂,并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該條例的修訂緣于2013年德國政府修訂其節能法(EnEG)。新修節能條例對新建建筑的節能標準更為嚴格,同時還為買家或租戶獲得住宅的能源績效證明提供了法律依據。
2010年,德國政府就對外發布能源方案,計劃在2008年的基礎上,到2050年將一次能源的使用量減少50%。2011年,由于日本福島核泄漏的影響,德國實施能源轉型政策,并提出到2022年逐步淘汰核能。以上宏觀政策目標都要求德國政府必須持續強有力地推進節能,節能條例的修訂也適應了這一趨勢。
節能條例(EnEV)修訂的主要內容有:
關于新建建筑一次能源消耗的要求。要求在2016年1月1日起,新建建筑一次能源消耗減少到總能耗的25%。建筑外圍的最大熱損失必須減少到總熱損的20%。
對既有建筑鍋爐的要求。到2015年,完全淘汰1985年前安裝的以液體或氣體為燃料的鍋爐;在1985年或其后安裝的鍋爐限定使用年限為30年,其中,低溫和冷凝式鍋爐除外。
對能效認證的要求。新的能效認證將體現更多信息,不僅要體現原有從綠到紅的信息,還將增加9個能效等級,等級排序從A+(最低能耗)一直到H。
對房屋賣主和房東房產能源績效證明的要求。新修法規要求房屋賣主和房東在買家和租戶參觀房產的時候,必須出示能源績效證明。開發商或賣主在銷售房產時,必須在房產廣告中提供該房產的能效信息。
引入能源績效證明的檢查和控制系統。
對空調系統的控制體系引入強制的檢查報告。
聯邦能源和水工業協會稱,節能條例(EnEV)是德國實現2050氣候中性建筑目標跨出的重要一步,同時也強調,德國政府還應該為能效創新提供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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