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能調濕的建筑材料、可再生利用水循環系統、太陽能照明……這些設備以往只在“高大上”的小區中使用。今后,全省各地的新建建筑中有一半都將具備這些綠色節能的特點。
記者昨日從省住建廳獲悉,從今年起,廈門市級財政投資的保障性住房將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設,到2020年,全省新建的房子中有50%都是綠色節能的。
按照計劃,我省綠色建筑將按照“2-3-5”三個步驟來執行,即:2015年全省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20%,2018年達30%,2020年達50%。而要實現這一目標,政府投資的建筑、公益性項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執行綠色節能的建筑標準規范。
按照省住建廳的要求,全省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及廈門、福州、泉州等市財政投資的保障性住房等(簡稱四類項目),應全面按綠色建筑標準規劃設計建設。其中,公益性項目指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和機關辦公樓等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指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建筑。
實際上,我市年初出臺的方案就要求全市轄區的三類建筑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就涵蓋了保障性住房。這三類建筑是:2014年1月1日起新立項的政府投融資項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掛、協議出讓等方式新獲得建設用地的民用建筑;翻改建的民用建筑(不含個人危舊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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