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近期出臺《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污水、廢氣、垃圾)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實施方案》,工業企業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于本月正式啟動,其他行業排污單位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在條件成熟后實施,并將率先在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和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的農村地區實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污權儲備。
重慶市于2009年啟動了排污權交易試點,并于2011年獲得財政部、環保部批準,成為全國第八個、西部第一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國家試點省市,并制定了《重慶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文件,明確規定全市新(改、擴)建工業項目,只要有新增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均須通過排污權交易有償獲取,并分步將國家實施總量控制的四項主要污染物指標全部納入排污權交易范圍。
截至2014年11月,重慶市已累計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交易930次,成交金額累計達8988.8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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