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實施的新環保法作為“殺手锏”的威力日漸顯現。記者從甘肅省環境監察局獲悉,兩個多月來,甘肅環保部門已按新法賦予的權限對蘭州、天水、嘉峪關、金昌、張掖等市16家企業實施按日計罰、限產停產、查封扣押設備等處罰,有力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
查處的16家環境違法企業包括:蘭州查處1家無組織處理危險廢物企業,對法人代表進行拘留,對3家企業限產停產;天水市對1家企業實施限產停產,對1家企業按日記罰,關停4家生產白灰的企業;嘉峪關市查處4家企業,對其中2家企業按日記罰;金昌市對1家企業限產停產;張掖市對1家企業查封扣押。
這其中具有典型意義的是蘭州市環保局查處的蘭州勁源鋁業有限公司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一案。2014年年底,蘭州市環保局在突擊檢查中發現,位于蘭州市永登縣苦水鎮一山溝內的蘭州勁源鋁業有限公司使用小冶煉爐土法煉鋁,現場伴隨有強烈刺激性氣味,并在周邊山溝傾倒廢鋁灰。執法人員拍照取證后要求現場保持原樣,待進一步調查處理。然而,這家企業在今年年初擅自將廢鋁灰進行填埋。環保部門調查發現,傾倒填埋的廢鋁灰約120噸,填埋場浸出液無機污染物的濃度超出國家標準5倍多。依據新環保法規定,蘭州市環保局將此案移送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對勁源鋁業法人代表蘇某某實施刑事拘留。由于蘇某某涉嫌環境污染罪,近日經檢察部門批準,蘭州市公安局對蘇某某依法執行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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