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城管局、市住建局聯合發布《郴州市城市節約用水“三同時”管理規定》。今后,郴州市城市規劃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該文件旨在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合理配置水資源,達到節能減排的目的,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文件規定,城市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項目,應當配套建設節約用水設施。項目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都應有節水專項審查意見。對建設項目的用水、節水方案應當進行評估。
建設項目的節水設施“三同時”的審核程序為: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附具節水設施建設方案,并報市節水辦備案;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必須有獨立的“節水設施設計”的篇章,并報送市節水辦;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節水設施的設計進行施工;節水設施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節水辦申請驗收,節水辦會同住建部門進行驗收。
供水企業在受理用水量申請時,應當查驗市節水辦的審核意見。對不執行“三同時”的建設項目,供水企業不得辦理通水手續。
凡建設項目中安裝的制冷設備,并采用水冷機組的,均應建設相應水循環系統工程,水循環利用率95%以上。凡生產中配置的各類用水設備,均應建設相應的水循環裝置,間接冷卻水循環利用率為95%以上,直接冷卻水循環利用率為50%以上,鍋爐蒸汽冷凝水循環利用率為60%以上。凡生產過程中生產的工藝水,其日工藝水量100立方米以上的,應當建設相應的工藝水回用設施,其工藝水回用率為50%以上。浴室、洗滌、餐館等生活用水,應當推廣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在設計自來水管道時要留有安裝自來水計量表具的位置,并選用符合國家規定的管材。月用水量超過500立方米的車輛清洗點,必須安裝使用循環用水設施。
文件規定,節水示范工程可享受財政補助、稅收優惠和年度節水量10%的用水計劃獎勵;建成中水回用等節水示范工程的單位可申請減免污水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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