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發(fā)改委日前公布了2014年度各市(區(qū))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2011年~2014年全省累計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為17.65%,已超過“十二五”降低17%的目標,目標進度為103.85%。
5月14日~21日,陜西省根據《關于印發(fā)省低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十二五”陜西省應對氣候變化規(guī)劃 》確定的分解落實低碳目標任務,以及《陜西省“十二五”各市區(qū)單位地區(qū)生產總值二氧化碳下降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試行)》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及方法,會同省級多部門及機構對各市(區(qū))2014年度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考核。
考核采取集中審核與重點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考核2014年度各市(區(qū))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十二五”前4年累計目標任務進度完成情況;綠色低碳試點示范進展情況和任務措施落實情況;低碳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落實情況等方面。
榆林市、渭南市、韓城市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十二五”降低目標是18%,在各市(區(qū))比例最高。考核結果顯示,西安市、渭南市、榆林市為優(yōu)秀等級;寶雞市、咸陽市、銅川市、延安市、漢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楊凌示范區(qū)和韓城市為良好等級。接下來,陜西省將對考核結果優(yōu)秀的地市予以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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