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叫低碳社區?低碳社區具體什么標準?北京市質監局近日發布《低碳社區評價技術導則》征集意見稿,規定了低碳社區評價的基本要求、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方法和評價程序。其中明確,社區人均月用水量要低于每人每月3.5立方米。社區主要出入口與公共交通站點的步行距離要小于500米。
該《導則》對低碳社區的評價內容主要分為8個一級指標及19個二級指標,分別從社區居民碳排放水平、能源使用、水資源利用、節能建筑、固體廢棄物處理、公共設施建設、公眾參與及社區治理等內容考量。
《導則》首先明確了低碳社區的概念,是指以可持續發展為理念,通過提高能源和水資源的利用水平,對居住建筑進行節能設計或改造,完善固體廢棄物處理方式、建設環境友好的公共設施、建立完善的公眾參與機制和社區治理模式等活動,從而降低能源消耗和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社區。
人均碳排放量是指社區居民每人每年因生活而消費的能源所帶來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能源種類包括電力、熱力、煤炭、天然氣以及液化石油氣。評價標準中,擬定社區居民碳排放水平城鎮人均碳排放量小于0.79噸二氧化碳,農村社區人均少于2.14噸二氧化碳。
能源標準方面,則要求社區清潔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普及率要達到100%。即社區居民使用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及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的戶數占社區總戶數要達到100%。社區居民如果同時使用了清潔能源和高污染的化石燃料,如燃煤,則不算使用了清潔能源。
社區水資源利用中,人均月用水量要少于每人每月3.5立方米。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在內的非傳統水源利用率新社區要大于30%,老舊社區要大于10%。所謂非傳統水源利用率是指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傳統水源代替市政供水或地下水供給雜用,如景觀、綠化、沖洗路面等的年用水量占其總用水量的比例。
交通也是低碳社區的主要評價標準之一。《導則》中規定,低碳社區的主要出入口與公共交通站點的步行距離要小于500米。社區居民出行方式中選擇公共交通、電動車或自行車及步行的低碳出行率也要高于50%。
另外,低碳社區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率要高于90%,廚余垃圾集中收集或就地處理設施和再生資源回收站點至少要有1個。低碳社區的綠地率則要求新社區大于35%,老舊社區大于25%。社區住戶使用家庭節能燈、節能電器等節電器具使用率要高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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