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獲悉,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浙江省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這是浙江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意見》的一項具體措施。
方案明確了浙江省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總體要求,到2020年,全省重點高耗能行業實現能耗限額標準全覆蓋,節能標準化能力顯著增強,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機制有效建立,節能標準對產業結構升級和生態省建設的支撐作用更加明顯,為建設“兩美”浙江和標準強省奠定堅實基礎。并提出了三方面的主要任務:
完善節能標準體系。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參與節能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制定節能地方標準,設定的能耗、能效限定值應至少淘汰20%的落后產能和產品;鼓勵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公共機構和龍頭企業在行業、產業集聚區和塊狀經濟制定實施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節能聯盟標準,引導企業制定先進的節能內控標準,積極爭創行業能效“領跑者”。
加強標準組織實施。開展節能標準宣貫培訓;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生產許可、節能認證、綠色建筑評價、節能產品政府采購等工作中,將節能標準作為淘汰落后產能的依據、行業準入的門檻、引領產業發展的路標;選擇具有示范作用和輻射效應的園區或重點用能企業,開展國家級和省級節能標準化示范項目建設,樹立一批節能示范典型。
強化標準實施情況監督。聯合開展對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能耗超過限額的企業實施懲罰性電價政策;委托第三方組織,開展節能強制性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將產品是否符合節能標準納入產品質量監督考核體系;鼓勵社會各方參與對節能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形成全社會節能監督機制。
方案還提出了建立節能標準化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對節能標準化工作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將強制性節能標準實施情況納入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建立節能標準化服務體系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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