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海南省交通運輸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綠色出行與共享經濟協同發展,近日,經海南省政府同意,省交通運輸廳聯合省發改委、省資規廳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海南省共享出行試點實施方案(2019-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
根據《方案》,到2022年,海南省將建成基礎設施逐步完善,充電樁、停車場地等布局和建設基本適應發展需求的共享出行體系,全省電動汽車與公共充電樁比例達8∶1,投放分時租賃汽車(共享汽車)將達到6000輛,“一點租多點還”出行服務體系初具規模,市場秩序得到規范。
同時,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得到推廣應用,投放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網約車)、共享汽車清潔能源化比例分別達60%、100%;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共享單車)在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地位更加凸顯。
《方案》提出,海南省將引導把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停靠點、候客泊位、共享汽車充電設施、服務網點等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不斷優化共享出行基礎設施環境和運力投放機制。
2025年
全省電動汽車與公共充電樁比例達6∶1
投放共享汽車達1萬輛
投放的網約車、共享汽車清潔能源化比例分別達90%、100%
初步建成布局合理、清潔低碳、集約高效的共享出行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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