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光伏發電領域標準制定的最新進展情況,日前記者采訪了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管理中心標準管理處副處長汪毅。
《中國電力報》:光伏標準管理體制到底是什么樣的結構,與國外有何異同?汪毅:我國的標準編制和管理體制跟國外有很大不同。我國主要是政府主導,總的來說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是標準主管部門,但是涉及到工程建設的標準主要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管理。國家能源局主要負責行業標準的管理。行業標準要到國標委、住建部等主管部門備案。而國外的產業標準則主要由各個行業協會負責編制。
《中國電力報》:有說法認為,我國光伏國標大多參照國外標準制定,是否如此?汪毅:我對光伏產業鏈的其他環節并不十分清楚,但是就發電這一塊來說,完全不存在這個問題,我們當前正在編制的標準,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不是照搬國外標準。這是由我國當前太陽能光伏開發應用方式決定的,國外發展太陽能光伏以分布式為主,電站分散接入配電網。而我國多采取大片集中式開發,接入的也多是輸電網。不盡相同的開發利用方式和電網結構就從根本上決定了采用的標準也不盡相同,我們只能根據中國的實際來制定適合本國國情的標準。
《中國電力報》:有觀點認為,我國光伏標準尤其是電站建設施工、并網等國標是缺失的,能否介紹下相關標準編制進展情況?汪毅:有關光伏電站建設施工等國標的確還未正式發布,光伏并網發電僅制定了指導性技術文件。該文件于2005年發布,三年后失效,其技術要求不全 面,不能準確的反映當前并網的技術要求,當年能做出來已經很不容易了。
國家各主管部門對標準編制非常關注,正在積極推進。早在2009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就聯合工信部、國家能源局組建光伏發電及產業化標準推進組,該組下設材料、電池和組件、系統和部件、并網發電四個工作組,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為推進組并網發電工作組組長單位,負責光伏并網發電標準化日常管理工作。
目前,包括光伏設計、施工、驗收在內的規范已于近三年內立項,像《光伏電站設計規范》、《光伏電站施工規范》和《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等國標報批稿已經陸續交到我們這里,我們對這些標準文本正在進行審核并做修改,計劃近期遞交給住建部等主管部門審批,并同步開展標準英文版評審工作。這也是國內產業標準編制工作中的亮點。
《中國電力報》:中電聯是如何開展標準編制工作的,主要難點在哪?汪毅:目前,中電聯受各個主管部門委托提出每年的標準編制計劃,并對重要標準組織討論,同時主持大綱、征求意見稿、送審稿的審查工作。相關標準立項后,我們會在網上網下同步征求意見,所有相關單位也可以通過郵寄信函、電郵等方式就標準文本提意見。我們會選取行業內的各個單位的頂級專家參與標準編制及審查工作。
我國對光伏領域核心技術研究起步較晚,我們把重點放在了標準體系建設這一基礎性工作上,希望在1至2年內把標準體系框架搭建起來。
標準絕不是拍拍腦袋就能制定出來的,指標數據必須經過反復討論實驗,要有科學嚴謹的依據才能確定,因為小數點后面一個微小的數字就可能決定一個甚至是一批企業的生死,這也就決定了它的編制周期相對較長。而且必須要有大量的技術、人力物力投入,去年我們就一個設計規范專門開了六次會進行討論,會上大家經常就一個指標討論到深夜,這是常有的事情。一般來說,做一個標準至少要投入幾十萬,大的項目要投入一兩百萬。除了政府給予少量補助之外,絕大多數資金都由中電聯及各編制單位自己來解決,經費壓力的確很大。
國外的情況則不同,上面已經提到了國外的產業標準大多由行業協會負責制定管理。他們的資金來源有三大塊組成,一塊是政府支持,提供資金委托協會編制,并將需要政府控制的條款升級為技術法規。第二塊是協會會員單位的會費支持。最后一塊是賣標準,賣給需要標準的企業,這樣大概能回收三分之一的資金。
據了解,一個企業在國外一年平均需要花費幾十萬購買標準。當然,這也得益于國外良好的誠信體系建設以及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
《中國電力報》:國標、行標、企標之間到底是怎樣的關系?汪毅:一般來說,凡是跨行業且具有重大影響的規范都要做國標,具有行業特點需要在整個行業層面進行規范的則做行標,本企業強制規定執行的就是企標。原則上下一級標準不能違反上一級標準。但是,行標和企標可以比國標要求的更細更嚴格,但這并不是說國標制定的水平很低,而是說它作為一個基礎性和通用性規范,反映了產業的平均水平。
標準并不是越漂亮越好,而是要遵循科學性、先進性、合理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原則,不能脫離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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