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科工信局獲悉,為繼續推進我市節能降耗工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根據《海南省節能與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當前我市節能工作重點,公開向市各有關單位征集2017年三亞市節能改造儲備項目。
此次征集范圍包括工業、建筑、交通、商貿、酒店等領域,開展實施鍋爐窯爐節能改造、電機系統和電網節能改造、照明節能改造、蓄能型供冷改造、余熱余壓利用及能耗信息化管控系統建設等節能工程。活動征集要求改造所依附的主體工程在改造前已穩定運行2年以上,工業節能改造項目優先支持年節能量在1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項目,非工業優先支持年節能量在5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項目。
此次參與申報單位要求為在三亞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企業及其他有關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的項目由實施項目的企業方申報。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和省、市的產業政策、節能減排要求以及有關規定和程序,已獲得過財政扶持方向相同或相近資金獎勵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同一項目不得多頭申報,申報項目的完工期需在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間。
市科工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有申報意向的項目單位可填寫《2017年節能改造儲備項目登記表》,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報送至市科工信局節能監察中心進行備案,未進行備案登記的項目不予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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