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ㄈ┫蛏鐣胶涂沙掷m方向引導社會能源需求
我國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目的是使全國盡可能多的人民能夠過上比較富裕的生活,享受到較好的物質和精神文明生活。我們的發展目標要考慮讓中國大多數人都可以分享,而不僅僅是為少數人服務。其中能源服務就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活的基礎。
在“十一五”能源規劃中強調節能優先,強調提高能源效率,就是要使更多的人民得到更有保障的能源服務。建設節能型社會,就要在需求管理方面對各種只有少數人可以享受得到的能源服務提出更高的能效標準要求,或實行更高的能源價格。例如,各種以公用事業定價提供的服務都應該對超量使用的用戶提高超額部分的價格,如供熱、供水、供電等。
對生活方式的引導要比建立節能型生產方式困難得多。必須看到,目前我國的節能法律和法規不完善、節能投入不足,公眾接受節約型消費觀念存在極大障礙!笆晃濉逼陂g,要在強化公眾節能意識方面有所突破。要安排一定的財力支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引入先進的、環保的、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發展理念和生活理念,明確建立在新發展觀基礎上的社會發展方向,鼓勵社會合理的消費選擇。
(四)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對節能和提高能效的激勵機制
完善向節能傾斜的價格、財政、稅收、信貸等政策,引導和激勵企業和社會的節能行為。其中合理的能源價格體系是在市場機制條件下引導節能和提高能效的最基礎力量,如果價格信號不合理,促進節能必然事半功倍。“十一五”期間要把能源價格體系合理化作為基礎工作來抓。要改變過去對價格的管理著重討論生產成本變化而較少引進外部成本的傾向。應加緊研究能源消費稅的可行性,適時推行。要盡快實施和完善燃油稅。制定節能產品鼓勵目錄,對生產和使用目錄的產品和企業實行減免稅政策。探索采用先進、高效的節能設備,實行特別加速折舊的政策。學習國外經驗,研究實施能在生產和消費領域推動節能的稅收優惠政策。指導國家政策性銀行為節能項目提供貼息貸款,引導商業銀行向節能領域投資。倡導地方政府建立節能發展專項資金(或基金),支持節能技術的研發和推廣、節能工程的示范及相關的能力建設。
“十一五”期間應實施禁止能源直接出口和嚴格限制高能耗產品出口的政策。進一步變資源型產品的出口為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提高出口的經濟效益,以緩解“十一五”期間可能持續出現的國內能源緊缺狀況。制定鼓勵引進消化、研究開發、示范推廣先進節能技術的政策,推動先進節能技術的國產化和市場化,提升我國節能技術領域的整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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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節能管理體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宏觀調控能源需求的基礎。“十一五”期間的重點包括:強化各級政府的節能管理機構并使其職能法制化和規范化,建立政府節能管理機構與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機制;節能政策的落實首先要靠組織落實,要改變目前政府節能管理人員過少,節能服務機構能力削弱的現狀。進一步加強能源管理、能源服務、能源監測和監督系統的能力建設;實施重點用能企業能效水平評價和公報制度,建立起較為完善的能源統計體系;積極探索在公共財政框架內持續支持節能能力建設的扶持政策,增強全社會的節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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