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間跨入2011年,“十二五”節能減排規劃也正式進入了開局之年。1月4日起,國家環保部減排核查組正式對山東省2010年的減排工作進行核查核算。此次減排核查既對2010年減排項目進行核查核算,又對“十一五”以來的重點項目進行全面復核。同時,還將對“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建設運行、環境質量變化等情況一并核查。
從長遠看,考核、監測和評價等制度設計的基礎性工作非常重要,建立一套全國統一的考核與檢測標準,對節能減排會有相當大的促進作用。在“十二五”時期,還應分行業、分區域來制定相應的目標和任務,把每個地方的節能減排指標都具體落實到機關、企業和家庭,并進行相應的監測和考核。如果太籠統,就難以落實責任。因此,需要各政府部門在各司其職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很好的協調機制。由此看來,“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實施起來更難,需要各部門很好的協調配合,采取合適有力的行政措施。
“十一五”期間的節能減排主要采取行政手段,地方指標‘一刀切’,國家將指標分解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再層層分解到企業頭上。這種手段將減排目標責任納入官員政績考核上,以此迫使地方政府積極減排。而行政減排受經濟環境和政策影響,在后期執行中出現了不少問題。
由于“十一五”期間的節能減排“前松后緊”,地方政府的減排任務是年初按照GDP的增長預期進行的減排量分配,所以到年中或年末時由于經濟增長過快,計算基數變化了,減排量需要重新換算并加大力度,因此為了達到既定減排目標導致了拉閘限電極端現象。由于節能減排的指標分解不夠合理,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減排壓力過大的考慮,提供的數據也存在問題。
吸取了“十一五”節能減排的經驗教訓,“十二五”規劃改變減排方式,由“十一五”以建污水處理廠和脫硫設施為主的工程減排轉變為繼續推進工程和管理減排的同時,以結構減排為主推進發展方式的轉變;同時與“十一五”期間國家主要通過指標約束地方政府不同,“十二五”期間國家將更多地直接約束企業,“十二五”期間國家將考慮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節能減排指標,將指標分解到企業頭上去。
國家“十二五”期間把結構減排放在首位,強化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堅持全防全控、重點攻堅、高效治理。進一步提高造紙、紡織、皮革、化工等行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全面啟動縣縣建設污水處理廠工程,開展農業源污染減排工程建設;繼續加強燃煤電廠脫硫,切實加強電廠脫硝,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
與“十一五”時期著重結構減排和工程減排不同,“十二五”時期國家將推行4大環保戰略,實施強化總量減排倒逼機制。其中具體措施包括機動車污染物的減排納入總量控制,以及探索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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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專題了解:“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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