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力和建材等行業試點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在實施自愿減排碳交易,是以自愿減排承諾為基礎的自愿市場。與他們不同的是,廣東將選擇在電力和建材等行業進行強制碳交易試點。
也就是說,將對電力和建材等行業分配碳排放強度,接下來行業內部將強度分配到具體的企業。碳排放超標的企業將面臨去碳交易所購買排放指標的成本壓力,而低于碳排放指標的企業則可以把盈余部分賣出去,獲得經濟上的鼓勵,這樣就形成了碳交易。然后,將成功的經驗逐步推廣至其他行業。
至于為何選擇電力和建材等行業,駱志剛表示,在根據不同行業和企業制定碳排放配額前,本次研究項目首先在電力和建筑材料兩個行業展開試點工作。電力行業排放高,但排放核算相較簡單,而選擇建筑材料行業主要是希望通過碳核算和總量控制幫助相關產業實現轉移和升級。
值得一提的是,國際上對企業進行碳排放強度分配一般有兩套原則,第一個原則是,在分配之前,先看看歷史上企業的排放量,也就是找出企業的排放存量,在此基礎上予以分配排放量,這叫做“祖父”法,這個原則的優點是承認歷史的公平性;第二個原則是不考慮歷史,而考慮未來的目標,為了完成排放目標,較于落后企業,我們會更傾向于鼓勵先進企業完成碳排放目標,因此我們需要定出一個中間的基準值,中間線以下與中間線以上的企業之間可以進行交易,這個叫做“基準值”法,也叫“績效”法。
這兩條原則既可以單獨運用,也可以并行使用,即既考慮歷史情況,也不忽略未來目標——激勵先進企業而淘汰落后企業——這樣就可以保證排放總目標一級一級分下去。
缺乏規范體系,難與國外對接
洲際交易所的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黃杰夫告訴南都記者,碳交易能否做得起來,不僅依賴于碳交易所的建立,更依賴于其背后的制度、規則設計,而交易的實施也是不容忽視的。
由于碳強度減排指標目前無法分解到各個省(區),因此未來建立全國性碳交易市場工作尚未形成明確時間表。這對廣東來說,也正面臨制度之困。
對此,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副司長孫翠華在“北京地壇論壇”上對碳交易談了她的看法。她表示,在國家沒有推出規范的交易體系之前,一些地方設立了碳交易來開展了一些探索,但按照國家規定,你要設立交易,都要經過國務院有關部門來核準,得到國務院的批準,而我們現在的交易所,孫翠華認為還沒有履行這樣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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