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揚州市人民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原則上通過了《關于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確保完成全年節能目標的意見》。《意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全年全市萬元GDP能耗下降3.3%的目標。
一、實時進行能耗監測和預警。加強對節能工作形勢節能目標完成進度的研判分析,密切關注用電增幅、工業增加值增幅、新增用電容量等標桿性指標,每月發布預警通報。對于節能形勢嚴峻的紅色預警地區,對用電5000萬千瓦時以上用電大戶的生產和用電情況,一旦發現影響節能目標完成的異常情況,及時查找原因,采取對策。
二、下大力氣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下大力氣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確保完成淘汰水泥產能15萬噸和專項整治57家涉鉛企業的任務。加快對小化工、小冶煉等“五小”企業和高耗能落后設備的淘汰步伐,確保完成關停“五小”企業60家,淘汰落后用能設備2000臺(套)的任務。
三、加快推進節能改造項目實施。加大財政扶持力度,積極爭取國家、省節能政策和資金扶持,全面建立市、縣(區)政府節能專項扶持資金及其增長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和導向作用,引導企業和社會加大節能投入,加強節能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圍繞電力、化工、冶金等高耗能行業中的重點用能企業,加快實施工業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改造、能量系統優化等一批體量大、見效快的節能重點工程,形成30萬噸的節能能力。
四、從源頭上控制新上“兩高”項目。完善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加強經信、發改、供電等部門(單位)之間的聯系協調,互通新上項目情況,嚴把項目準入閘門,未通過節能評估和審查的項目一律不得批準建設,一律不得進行業擴報裝接電。對于高耗能、高排放的“兩高”項目實行最嚴格的審批制度,由發改、經信、環保、安監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會審,強化能耗、環保、安全等指標的剛性約束作用。對違規在建的高耗能項目責令整改,違規建成但尚未投產的高耗能項目,年內一律推遲投產,暫緩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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