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更加精準地實施有序用電管理。針對部分地區和企業能耗增長過快的勢頭,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遵循安全穩定、有保有限的原則,重點限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單位產品能耗上升的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業、高耗能和高排放企業的用電,綜合采取增加輪休、延長休假和提前檢修、延長檢修等措施,限制不合理用電,遏制部分企業用電增長過快的態勢。
六、進一步加大節能執法監察力度。加強對節能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特別是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落后用能設備淘汰等方面執行情況的監察檢查,完成對320家年耗能1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的執法監察工作。開展節能專項監督檢查,對鋼鐵、化工、建材等重點用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和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其主要用能設備和工藝開展拉網式排查,提出單位產品能耗超限額標準和使用落后用能設備的企業名單,實施懲罰性電價。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進一步提高淘汰類、限制類差別電價的加價標準,運用價格手段倒逼企業采取節能措施。
七、大力推動公共機構節能和社會節能。深入持續開展室內空調溫度控制、電梯節電運行、能源緊缺體驗、路燈和景觀照明節電控制、綠色出行等綠色機關創建行動,推動節能“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以公共機構節能帶動全社會節能,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節能宣傳活動,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消費理念,形成全社會共同推動節能的良好氛圍。
上一頁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