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第一年,全國節能目標恐難完成。《經濟參考報》記者2日獨家獲悉,一份囊括了“獎懲措施”“打分標準”等內容的各省2011年度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工作文件,近日從國家發改委下發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改委。
文件要求,對考核等級為未完成的地區,暫停對該地區新建高耗能項目的核準和審批。同時,未完成地區政府應在評價考核結果公告后一個月內,向國務院作書面報告,提出限期整改的工作措施。對于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由監察機關依規追究該地區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文件強調,將強化政府責任,充分發揮節能考核指揮棒作用,推動形成轉變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文件透露,對各地區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經國務院審定后,將交由干部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分別作為對省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實行問責制。
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于2012年3月底前,將本地區2011年度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自查報告報國務院,同時抄送國家發改委。國家發改委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擬于2012年4月對上述地區2011年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現場評價考核。
2010年底,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曾針對部分地區拉閘限電、燒柴油發電等現象表示,“十一五”期間,有些地方執行節能目標“前松后緊,到今年最后階段,為實現這個目標,采取了一些錯誤的做法”。
為了避免重蹈“十一五”末期覆轍,上述文件新增了“年度進度跟蹤”的內容;為了避免各地節能工作“前松后緊”,文件還修訂了考核打分標準,即,要求第一年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進度的20%,第二年完成40%,第三年完成60%,第四年完成80%,第五年完成100%。
關于上述文件的出臺背景之一,相關主管部門官員2日告訴記者,根據國家統計局正在制定中的統計公報的初步估算,2011年單位G D P能耗下降3.5%的目標“恐怕無法完成”,至于最終數據,預計3月全國“兩會”期間會出爐。這一說法,得到數位受訪專家的認同。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康艷兵主任告訴記者“如果全年節能目標完不成的判斷成立,那么西部地區很可能在其中拖后腿。”康艷兵解釋稱,主要原因是,各地區“十一五”末期為節能考核達標,對眾多高耗能行業和項目強力控制,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上述曾被壓制的項目紛紛恢復上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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