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26日透露,建設部將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北京市評選“十大不節能建筑”,并向社會披露。他同時表示,其他有條件的城市也可比照執行。
據報道,目前,建筑是我國用能增長最快的領域之一,我國每年城鄉新建房屋建筑面積近20億平方米,其中80%以上為高耗能建筑;既有建筑近400億平方米,95%以上是高耗能建筑。而且我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是發達國家的2至3倍。由此來看,我國建筑上的高耗能形勢很不樂觀,開展評選“十大不節能建筑”的目的,或許就在于通過曝光那些不節能建筑,以此來增強全社會的節能意識,特別是建筑行業的節能意識,推動我國節能工作的深入開展。
不過,開展評選“十大不節能建筑”活動,究竟對我國的節能工作能夠起到多大的促進作用、能否有效遏制高耗能建筑的“拔地而起”仍值得我們分析探討。比如,評選“十大不節能建筑”后有什么措施沒有?評選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比如,作為“事后”的評選,即便是各地評選出了“十大不節能建筑”,但是其不節能的“后果”早已經形成,這時,這種評選還有什么現實意義呢?再比如節能不節能,重在設計過程和建造過程,重在“事前”的嚴格審批和把關,如果不從“源頭”上去限制高耗能建筑的立項,不從建筑環節中限制高耗能材料的使用,等高樓大廈拔地而起時,我們評它個“不節能建筑”,難道還要再拆了不成?如此豈不是又造成了第二次的浪費?
所以,筆者以為,與其評選“十大不節能建筑”,道不如加強對各類建筑的設計和材料使用的嚴格把關,不如評選出一些“優秀的節能設計”和“節能、環保的高科技材料”,去調動建筑前的各種積極因素,也就是說要具有超前的思維和意識,把節能工作做在前頭,做在“事前”,做在建筑的環節之中。如果我們總是在高耗能建筑完成之后,再去給他一個高耗能的定位,甚至是類似“十大”評比式的曝光,相信對遏制高耗能建筑不會起到太大的作用。
筆者以為,在當今能源日趨緊張的情況下,建筑行業應當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多探索具有高科技水平及節能、環保的創新材料的使用,作為國家職能部門,應當在鼓勵發展節能建筑、使用節能環保材料上狠下工夫,而不是組織人力、物力甚至財力去搞所謂的“十大不節能建筑”評比,這樣的評比不僅又落入評比的俗套,而且目的也不明確,更難以發揮應有的促進社會倡導節能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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