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當前我國不能否定秸稈發電的理由有四。
其一,當前我國秸稈是處于冗余狀態,特別是每年有上億噸秸稈被露地燃燒,所以秸稈發電不會與其他用途爭奪資源,而是希望盡快緩解糧食主產區屢禁不止的露地燃燒頑疾。秸稈發電是唯一能大量和快速轉化秸稈,消弭露地焚燒的途徑,目前年消費秸稈僅數百萬噸,還不到露地焚燒量的1%,任重而道遠,有什么理由否定它而聽任露地焚燒秸稈呢?
其二,眾所周知,農民種糧收入甚微,種糧積極性不高。如果賣糧款只能抵消種糧成本的話,每噸秸稈能賣200元就是一筆不小的額外現金收入,比政府的糧補還高許多,當然會提高農民種糧的積極性。根據秸稈發電廠的資料,國家給企業的發電補貼基本轉移支付給了農民,這是其他化石和非化石能源均無法做到的。對此有利于農民,有利于國家的秸稈發電,有什么理由否定它?
其三,如能將每年1億噸被露地焚燒的秸稈轉化為電力,約為1500億度,比長江三峽的發電量還多,還可減排6000余萬噸二氧化碳。我們有什么理由不重視對這筆巨大綠色資源的轉化開發呢?
其四,秸稈發電與熱電聯產的熱效率可達97%,但是在物質循環利用上損失了氮、磷等植物營養物質,不如沼氣,更不如纖維素乙醇。可是,秸稈直接用于生產沼氣的技術不成熟,纖維素乙醇更非十年八年能夠形成規模,當前唯有秸稈發電能擔此重任。再說,我國有如此大量的秸稈,未來也將是多能互補,而不是“一枝獨秀”。秸稈發電雖不是最佳的,但它是最現實和有用的。
如果以上對秸稈發電的兩項質疑的解釋能夠得到基本認同和倪院士的結論不能成立的話,那么以上四點理由足以說明當前我國應當充分肯定秸稈發電的重要實際意義。
當然,對秸稈發電存在的問題是應當重視的。一是要進一步提高技術水平,降低成本,增加企業贏利空間;二是要向熱電聯產、綜合開發方向發展;三是要保護農民利益,帶動農村工業和服務業發展;四是要作好規劃布局,嚴格審批,防止對秸稈資源的爭奪和不合理的抬價。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條,是政府主管部門的決策、態度和扶持。
石元春,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上一頁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