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緊箍咒”越念越緊了。從2011年9月23日召開的全省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獲悉,根據新規,福建省從現在起實行重點減排項目完成情況與當地新擴建項目環評審批掛鉤制度,這意味著今后各地辦理當地新擴建項目環評審批等事項時,必須先逐一介紹當地重點督辦項目減排進展、運行、監管情況,對未按期完成減排任務的須提出按期完成的整改措施。對未按期完成且沒有確保整改具體舉措的,以及已建減排工程未按規定正常穩定運行或存在違法排污現象的地方,暫停當地新擴建工業項目總量指標調劑,直至問題整改到位。
根據國家下達我省2015年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硬任務,到2015年,我省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要控制在65.2萬噸以內,比2010年減排6.3%;氨氮要控制在8.9萬噸以內,比2010年減排8.4%;二氧化硫要控制在36.5萬噸以內,比2010年減排7%;氮氧化物要控制在40.9萬噸以內,比2010年減排8.6%.
根據國務院《“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規定,我國將把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舉措落實情況作為省級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同時,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其中,氣污染物減排沒有完成的限批火電、鋼鐵、煉油、建材等項目,水污染物減排沒有完成的限批造紙、化工等項目。
研究GDP的同時還要研究COD,在我省,環保正得到官員前所未有的重視。省政府決定,從本月起,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分析經濟運行時,將增加環保工作內容。
“將環保工作納入經濟運行分析,是省政府統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重大舉措,這意味著各地要從健全制度開始,真正重視環保工作。”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如是說。